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8-22 21:35:4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药监局各处、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药监综〔2026〕59号)要求,自治区药监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请各地结合实际,围绕活动主题切实组织开展好本地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2026年8月19日


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药监局统一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定于今年9月举办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为确保宣传周活动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6年9月1日—7日。

二、活动主题

2026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药监为民 创新引领”。

三、宣传重点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宣传周将围绕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和医药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十四五”以来药品监管工作成效及“十五五”开局展望,集中展现我区在保障药品安全、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相关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和成效,深入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两品一械”)安全科普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科学素养,持续推动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预热及启动活动。开展预热造势活动,线上依托各类媒体和宣传渠道,通过发布活动预告、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重点活动安排;线下联合媒体深入公园、街头等场景与群众进行互动,征集用药、用械、用妆相关困惑。活动启动当日,组织自治区药监局各部门观看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网络直播,各检查分局积极参与属地市场监管局启动活动。

(二)开展系列主题宣贯活动。围绕“两品一械”监管、政策标准落地、行业规范整治、监管能力建设、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开展线上线下主题宣贯与宣传推广活动。发布内蒙古药监故事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及优秀参赛作品,展现药监人员工作风采。

(三)“两品一械”典型案例发布。发布2026年度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领域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四)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公众、媒体等各界人士参观检验机构大型仪器设备、高精尖实验室、中药(蒙药)标本馆等,展示重点工作举措与成果;在现场开展中药真伪快速鉴别、化妆品重金属快检等体验活动;组织媒体记者、老年市民化身“一日检验员”,体验家用血压计等产品检验流程,增进公众及媒体对“两品一械”检验工作的了解。

(五)“三进”活动。组织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系列活动。联动媒体、学会协会、药品经营企业等,深入社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公益咨询、义诊、互动体验等形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普及“两品一械”包装标识辨识、安全使用等科普知识,持续提升公众安全用药用械用妆科学素养。依托“春雨行动”深入开展企业产品成果转化帮扶工作,发布助企服务短视频,拓宽助企宣传覆盖面。围绕安全合理用药等内容,深入各类校园开展相关知识科普宣传。

(六)互动体验活动。开展家庭药箱整理活动,联合执业药师深入老旧小区、牧民安置社区等,上门为独居、高龄老人整理家庭药箱,普及药品选购、使用、储存安全知识。开展“跟我进药店”体验活动,组织居民跟随监管人员了解药店监管要求及规范操作流程,引导群众科学管理家庭药品。

(七)“两品一械”科普知识竞赛。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药品安全网上知识竞赛,组织监管人员、学会协会、企业、公众积极参与网络知识竞赛,传播“两品一械”科普知识。

(八)科普访谈和作品发布。开展内蒙古第一届药品科普创作大赛;针对预热活动中征集的公众购药、用药、用械、用妆疑问,以图文、视频等形式进行集中解答;围绕公众关切热点,制作并发布用药提示、药源探秘等系列科普作品。

(九)安全用药公益宣传。广泛利用户外电子屏、电视、广播、公交、出租车、地铁等渠道,普及安全用药常识。

(十)各地开展宣传周特色活动。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在宣传周期间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相关科普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引导动员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在积极参与全区宣传周活动的同时,紧密结合各自职能定位、服务领域,谋划开展一些面向全区人民群众、药械化市场相对人的特色宣传、便民服务等宣贯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应参照自治区2026年“全国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预热启动、主题宣贯、公众开放日、“三进”、互动体验、科普宣传等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活动。

(二)加强协同联动。各地要做好与全区药监系统微矩阵的协同联动,统筹组织辖区各级药监部门积极参与海报接龙、视频推广、直播联动等活动,强化上下协同、形成宣传合力。请各盟市市场监管局确定1名活动联系人,于8月21日前将联系人相关信息发至指定邮箱,自治区药监局将组建“宣传周”微信联络群,用于宣传周期间每日宣传内容(图文/视频+说明或媒体发布网址链接)的报送与交流,强化全区矩阵联动宣传。

(三)增强活动实效。各地要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动员公众积极参与“两品一械”网络知识竞赛。自治区药监局将提供统一“宣传周”活动形象、宣传广告、宣传标语、科普资源等,供各地开展活动使用。

(四)严肃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五)总结经验做法。各盟市、协会学会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效、经验,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药监局综合处。

联系人:杨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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