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学会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
时间:2026-07-10 17:19:3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药学会

内蒙古自治区药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于7月5日在呼和浩特市隆重召开。本次大会应到会员代表129人,实到95人,符合换届选举应到人数。

闫同义同志代表第三届理事会作了工作报告,系统回顾了第三届理事会在学术交流、行业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我区当前药学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对下一步药学会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思路和安排。


王和平同志作了第三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详细说明了第三届理事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各项经费使用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收支清晰,符合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药学会章程》《内蒙古自治区药学会换届选举办法》,以及《会员管理办法》《会费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文件,为学会规范运行筑牢根基。

王和平同志就学会名称变更等事项作了专项说明。经代表表决,一致同意将学会名称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药学会”,标志着学会在聚焦主责主业、明晰发展定位迈出关键一步。

大会严格依照选举办法,规范有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于红等111名理事、于蕾等39名常务理事、王宇等4名监事及监事长1名;在当选常务理事中,又选举产生了秘书长、副理事长、理事长人选。


格日勒图同志当选内蒙古自治区药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长,闫同义、奥·乌力吉、张萌、安钦、佘广宇、张绥勇当选为副理事长,王少华当选为监事长,王和平当选为秘书长。


新当选的理事长格日勒图讲话,他深有感触地说: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机构,这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和使命,承载着各位代表的信任和重托,饱含着广大药学工作者的期盼和厚望,更是推动行业发展的责任担当。他从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领导贯穿学会工作全过程;坚守初心,认清学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使命;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学会工作新局面;凝心聚力,共同推动学会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学会工作基础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他强调作为药学会,要始终不忘主业,要深化学术交流,夯实学科基础;要服务产业升级,助力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学会建设,增强学会凝聚力;要加强专家库建设,吸纳更多专家人才;要聚焦科普惠民,保障用药安全;要办好《北方药学》期刊,提高办刊质量。最后,他希望全体会员要强化大局意识,把个人所长、单位优势融入学会整体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参与学会的各项工作;要强化团结协作,形成强大合力。郑重承诺新一届理事会一定接好接力棒,传承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努力推动自治区药学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续写新篇章。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涛参加会议并发表讲话,对大会的圆满成功和新一届理事会表示热烈祝贺,并对学会未来发展提出殷切期望与明确要求。

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领导和同志到会指导。